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双城区司法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和77365hh要求,立足于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上下协调,积极沟通,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4月11日,以区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双城区关于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积极与司法局联系,双城区司法局确定了幸福街道、永胜镇、临江乡、杏山镇、胜丰镇永治街道、承恩街道、公正街道八个乡镇(街道)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试点单位,这八个试点单位都是以原有司法所办公用房为依托,通过改建、扩建的方法建成工作站,总投资3万余元。其中三个工作站为窗口式,另外五个有独立的办公用房。
幸福街道工作站以原司法所办公用房为依托,建设周期从4月28日开始到5月10日结束,总投资16000余元,完成了对原有司法所的改建。新建成的幸福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有1个接待大厅、1个综合服务室。接待大厅设有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3个窗口。
下一步,双城区司法局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通过路径探索,积累经验,制定标准,树立标杆,示范带动,积极稳妥分批推进各乡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