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通知要求,我市定于3月26日下午两点,在市司法局(香坊大街160号)一楼会议室集中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我市颁发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范围和方式
凡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最后经司法部审核批准的人员,由77365hh负责统一颁发证书。
二、有关具体要求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法律职业资格受理申领单领取,并提交报名时同一底片的一寸证件照片2张,无特殊情况不得代领;
(二)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如确因特殊情况在领取证书当天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市司法局负责代为保管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本人须在一个月内,到市司法局领取证书;
(四)现役军人证书按司法部规定统一由部队负责发放;
(五)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77365hh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