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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以“三覆盖、三优化、三优质”为措施,积极开展“农民工百日维权”活动
2018-01-11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哈尔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决定自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3月10日,在全市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百日维权送温暖”活动,以“三覆盖、三优化、三优质”为措施,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延伸法律援助触角,积极推进活动“三覆盖”
    一是法律援助“覆盖现场”。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到建筑工地、车站、集贸市场等农民工密集场所,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行法律咨询,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同时,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法律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是法律援助“覆盖仲裁”。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发挥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及时介入,及时服务,简化程序,特事急办,落实好哈尔滨市法律援助八项惠民措施,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维权。
    三是法律援助“覆盖信访”。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本着真心实意为农民工办实事,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发挥“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作用,积极组织援助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代理诉讼或非诉讼调解等方式,引导农民工依靠法律途径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
    二、简化受理审批环节,努力提升服务“三优化”
    一是实行“即办式”服务。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取消经济困难要件审查,简化审批环节,实行“申请即受理”的“即办式”援助服务,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便民网点作用,积极为农民工讨薪代写法律文书,实行“接待即服务”的“一站式”援助,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农民工只来一次,就明晰维权要件、环节、程序等法律事务,有效增强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
    三是实行“代办式”服务。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先受理、后审批”的“代办式”服务,可先派律师提供援助,积极协助农民工调取有关证据。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三、加强援助工作管理,促进服务效果“三优质”
    一是推行“点援制”服务。一是根据当事人意愿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资深律师承办讨薪案件;三是及时整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例,通过案例促进农民工维权工作。 二是开展城际间援助协作。加强与省内外法律援助机构协作,对已返乡农民工提出的涉外法律援助申请,要积极受理并通过协作,开展外地维权协作工作,保障外出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践行“四少四零”承诺。做到一次解答少疑惑,简化表格少写字,一站服务少跑路,限时办结少等候。首问负责零推诿,代笔文书零距离,三声四有零差错,七不戒律零投诉。认真践行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三声、四有、五满意”服务要求,认真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热心接待有问候,耐心倾听有记录,用心解答有依据,真心承办有行动;咨询满意,接待满意,受理满意,承办满意,服务满意,把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拓展为暖心工程,把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农民工的维权之家。12月份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25件,涉及金额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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